来源:绵阳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日期:2025-04-18 08:32浏览:21次
“安逸四川·乐游绵阳”2025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系列宣传推广活动(西安专场)
比选公告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:
(一)采购人:绵阳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
(二)项目名称:“安逸四川·乐游绵阳”2025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系列宣传推广活动(西安专场)
(三)采购方式:公开比选
(四)评审方式:综合评分法
(五)最高限价:人民币133.5万元
(六)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:否
二、投标方的资格要求
(一)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(二)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1、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;(提供承诺函)
2、拥有专业策划执行团队及本地媒体资源;(提供承诺函)
三、比选报名
(一)时间:2025-04-18 10:00:00到2025-04-20 17:00:00(北京时间)
(二)地点: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95号绵阳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行政人事部(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)
(三)须提供的资料:
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2、单位介绍信(加盖公章);
3、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我公司将依据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,审查通过后方视为报名成功(获取采购文件),报名成功后比选资格不得转让。
四、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密封
(一)投标文件的组成(详见采购文件):
1、提供相应资质资格等证明文件;
2、报价部分;
3、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应答文件。
(二)投标文件的密封:
1、供应商应当准备投标文件1份(胶装)。
2、投标文件封装于密封袋内。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封面、投标文件封面均须注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名称、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。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。
五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(一)截止时间:2025-04-24 10:00:00 (北京时间)
(二)地点: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95号绵阳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行政人事部
六、比选
(一)时间:2025-04-24 10:30:00 (北京时间)
(二)地点: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95号绵阳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
七、公告期限
2025-04-18 10:00:00到2025-04-20 17:00:00(北京时间)
八、信息发布媒体
本比选公告在绵阳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://www.yishujuyuan.com/上发布。
九、联系方式
采 购 人:绵阳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
地 址: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95号
联 系 人:衡女士
联系方式:0816-2333807/13568266523